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见“课程设置”附页)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体系,应针对工程特点和企业需求由各工程领域覆盖学科所在院(系)和研究生处联合设置,并应考虑工程硕士生的实际需求。教学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以能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为准则;教学目标应突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
(一)基本要求
1. 外语课程的要求是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
2. 数学课程的要求是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数学方法;
3. 专业课程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
(二)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
见课程设置附表。
五、培养方式
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学位论文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联合指导方式完成。
中期考核
为加强工程硕士论文工作的管理,在论文阶段实行学员定期汇报和集中定期检查制度。
A.学员定期汇报制度:学员在论文工作期间,每3~4个月向双方导师提交论文阶段进展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2)下一阶段的论文工作安排;
(3)论文工作的评价:包括技术难点,拟采取的措施,工作成果的评价等。两位指导教师和各院(系)主管负责人要将汇报内容填写在《公司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进度报告书》中,并签署具体处理意见。
B.集中定期检查制度:每个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班,每季度集中进行1次检查(或抽查),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学员,可做为下一次检查的重点对象。每次检查结果应记录在册。兼职指导教师应经常检查论文进展情况,并对论文的关键环节进行指导。校内指导教师可通过多种方式对学员的论文进行指导,在论文工作期间,应至少参加3次研究进度检查指导并进行记录,可通过各种方式至少每月对学员进行检查指导一次,了解论文进展,把握研究方向,讨论关键问题等。
六、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要求在课程基本结束、入学后的第3学期末举行,必须在校内完成。每位学员须写出详细的开题报告并进行答辩。开题报告应根据确定的论文题目阐述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和根据,有关领域和研究方向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课题的研究内容及拟采取的实施方案、关键技术及难点,预期达到的目标,论文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一般要求查阅总结本课题领域内国内外近10~20年的有关文献资料,查阅的文献数一般应在40篇(含外文资料10篇)以上,并列出目录(应附上所阅读文献清单:作者、题目、刊名、日期、页码等)。答辩组成员由以学校导师、企业导师和本领域的专家组成,人数应为5人或7人。开题报告及答辩未达到《公司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的,不予通过;但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一次重做开题报告的机会,并限期在1月内完成;如仍不能获得通过,则该领域导师组应提出淘汰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处,审批后进行淘汰处理。开题报告结束后,各院(系)应对参加开题报告的学员进行一次中期筛选,中期筛选必须有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指导教师参加。中期筛选结果书面报告专责秘书。对淘汰人员如课程全部结束且符合要求,发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证书。
七、教学(科研实践)、学术活动
要求员工应积极参与到导师的课题之中,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各种科研活动,积极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
八、科学研究及论文
1.选题得当,有实用价值。掌握资料全面,研究内容与目的明确,工作量适中。
2.研究方法运用得当。一般应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和实验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应突出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宗旨。
3.论文工作应在解决关键性生产技术问题上有创新;或设计的工艺、产品有新颖性和实用性;或研制出的成果(技术)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提出的见解、方案、建议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成为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
4.论文结构合理,逻辑性强,层次清楚,文图规范,论据充分,有说服力,写作认真。
九、论文评审与答辩
1.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本人必须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与论文研究工作有关的工程技术方面的论文,或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至少一次,名次不限),或负责(参加)的科技研究与攻关项目至少有一项通过市级以上鉴定,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学员必须在答辩前两个月将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审查修改,两位指导教师对学员的论文质量须按规定的要求提出明确的是否可申请答辩的书面意见。
4.各院(系)应在学员答辩前一个月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参加正式答辩。
5.学位论文应有2位专家评阅,校内与厂(所)方各1名,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自己指导员工的论文评阅人。答辨委员会应至少由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专家不是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2人以上。论文答辩工作由院(系)统一组织,应在答辩前制订出统一的论文评分标准。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具体工作参照公司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办法执行。